新约恢复本的特色简介
甲 经文部分
一般语文的翻译务求信、达、雅,圣经经文的翻译也不例外,端在精确把握希腊文原意,而有中肯浅顺的中文发表;译文不但要忠于原文,还要合乎中文语体。本译本在这两面均极着力用心
,现将其译文举出实例,比对国语和合本之译文,其独到之处可一目了然。
壹 字辞方面
二 近似词之辨别
1 原文不同的字辞,应尽量有不同的翻译。
a 太十二29
和合:人怎能进壮士家里,抢夺他的家具呢?除非先捆住那壮士,才可以抢夺他的家财。
恢复:人怎能进壮者家里,抢夺他的家具?除非先捆绑那壮者,才能洗劫他的家。
说明:“抢夺”和“洗劫”,原文是不同的字,后者是前者的加强形式,表示完全的、彻底的。因此,译作“洗劫”较佳。
b
经节 |
和合本译文 |
恢复本译文 |
提前二5
来七22
约壹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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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
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
在神和人中间,也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人基督耶稣;
祂就成了更美之约的保证。
若有人犯罪;我们有一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
说明:以上三处经文,和合本译为“中保”者,原文是三个不同的字。在提前二5者,意中间人,调停两造,以产生和平,因此是中保。在来七22者,意担保者,受契约束缚者,保证人;基督不仅是新约的完成者,也是其中一切都必成就的保证。在约壹二1者,指被召到另一个人身边以帮助他的,因此是帮助者;也指提供法律之援助的人,或为别人代求的人,因此是辩护者、律师或代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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