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神的话中所启示的三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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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康佳学 (Ron Kangas)

新约中有一个祷告、一个应许、一个供备及一个宣告是为着认识神的话中所启示的三一神。这个祷告记载在以弗所书一章十七节,保罗祈求“主耶稣基督的神,荣耀的父”,赐给我们“智慧和启示的灵,使你们充分地认识祂”。歌罗西书一章九到十节,保罗表达了类似的心愿。保罗祷告,我们“在一切属灵的智慧和悟性上,充分认识神的旨意”,并且“借着认识神而长大”。应许则是出现在希伯来书八章十一节:“他们各人绝不用教导自己同国之民,各人也绝不用教导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供备乃是在约翰福音十七章三节:“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远的生命。”约翰一书五章二十节是那个宣告:“我们也晓得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悟性赐给我们,使我们可以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远的生命。”有了这些及其他的经文作基础,我们这些基督里的信徒就有把握,能够认识这位又真又活的三一神——父、子、灵。

圣经多分多方地向我们启示,我们必须满足一些条件或前提,才能认识这位真神;不但是外在的、客观知识的认识,也是内里的、主观感觉的认识—这主观的感觉来自我们里面神圣的生命,因为我们乃是由神而生,是神真正的儿女。实际上,这些前提就是我们认识三一神的途径。我们会用两个段落来陈明认识神的话中所揭开并揭示,关于三一神完备的真理所需关键的条件。我们只能初步、简单地论及这些条件,而这些条件可归纳为三:圣经、三一神和人。因此,对神认识的过程不可避免地涉及这三者之间的互动:神的话、三一神,和那些切切寻求神之真理与真理之神的人。此外,我们也会看见这三者的互动是发生在一个非常特定的环境之中——基督身体的实际。

纯正的话与完备的真理

神说话了,三一神的话成了文字—圣经。若没有神的话,我们无法认识神,因为祂的话是祂的彰显、说明和解释。只有在祂的话里,凭借着祂的话,祂解释、说明并彰显祂的自己,我们才有可能认识祂。如果我们想认识神,就必须认识圣经。

也许会出乎很多读经之人的意料,圣经不仅教导我们神的事及与神相关的事,圣经也教导我们神的自己。我们越认识这点,在读经时,就越能够不仅去认识神的事,更认识神自己。认识神的事与认识神自己迥然有异。圣经对那些不以认识神的事为满足,而渴望认识神自己的人,就不仅仅是充满真理的神学著作,而是又真又活之神的启示。

如果我们想要认识神的话中所启示的三一神,就要单单倚赖圣经纯正的话,而非传统的说法、教训和发表。我们必须在内在的纯净里尊重神的话,而不掺以属人的意见与揣测。这就是说,我们对三一神的立场必须基于圣经,但不是根据传统的释经,而是根据神纯正的话语。“神的言语,句句都是炼净的...祂的言语,你不可加添,恐怕祂责备你,你就显为说谎言的。”(箴三十5上、6)加添神的话非同小可,这在申命记四章二节,十二章三十二节和启示录二十二章十八节是严格禁止的。

具体说来,怎么才算在神的话之外有所加添?主耶稣给了我们明确的答案;祂对门徒说,“你们要当心,提防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酵。”(太十六6)酵能使面团发酵。因为门徒们不明白,主耶稣就接着问他们,“我对你们所说的,不是指着饼,乃是指着要提防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酵。”(太十六11)祂这句话想必使他们清楚了,因为下一节接着说,“门徒这才领悟祂所说的,不是叫他们提防饼的酵,乃是叫他们提防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教训。”主耶稣把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教训(他们所教导的道理)比谕作酵。在马太十五章六节,祂对经学家和法利赛人说,“这就是你们因着你们的传统,使神的话失去效力和权柄。”所以,祂才引用以赛亚的话说,“他们敬拜我也是徒然,因为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教训教导人。”(9节)我们把这几处经文放在一起,就看见法利赛人的酵乃是传统的教训和人的吩咐。照着主的话是来说,如果将这些加到神的话里,或是将其视为等同,神的话就失去了效力和权柄。若是我们尊重神纯正的话语,并在信心和顺从里接受它,就必须拒绝人的意见、观念和传统之类的酵;或至少能将这些与圣经中所内含并传达的神圣启示区别开来。

在我们思考圣经中三一神之启示时,我们希望能持守神纯正的话语,而不盲目地依循传统的说法、观念、系统和神学说法。虽然因为人类语言有限,而需要借用一些字辞,然而我们必须当心,不可将其与圣言等而视之,更遑论取代圣经。我们应当聆听布林格(E.W. Bullinger)的话:“如果我们肯受限只在神的话里,作者和读者都会发现,在神对祂已经有的启示中,就能充分地认识祂。”(Selected Writings,p.45)

要完全、透彻、平衡地认识三一神的真理,并忠信于圣经中神圣启示的全部真理,我们必须看见神圣真理两面性的原则。为了帮助我们理解这个原则,让我们从郭维德(Robert Govett)所著《神圣真理的两面性》(The Twofoldness of Divine Truth)一书中,引用几个段落。对圣言极具见地并钻研的郭氏说:

“圣言中给我们看见真理的两面性,是一个强而有力的证明,证明圣经绝非出自人手。人类智慧的高明之处,在于其归纳“一统”的能力,在千百个结论中归纳出一个共通的原则,在去芜存菁之下,隐含在千变万化的表像之下,证明出共通的“一统”定律。凡有违此目的者,总是遭到规避或否定。”(p.3)

郭维德继续说:“但是,神却不然,实质来说,神经常以两个看似相对的原则行动。”(p.3)他又说:“当我们发现圣经中有两个看似相对的原则同时出现时,也不该讶异。世界和圣经构成的主要原则就是‘一归多元,多元归一’。”(p.4)

关于圣经中看似矛盾的经文,郭氏这样说:“我们不需要先使二者相吻合后,才肯定接受并实行,只要神的话确认二者,我们就接受。”(p.6)如他所说:“接受我们无法吻合的话,不是基于我们能将差异枚平,乃是基于神对二者的确认。”(p.8)基于此,许多对圣经中真理的争辩是不必要的,他说:“对真理相对的观点,多出于不同的时候、不同的角度观察的结果。”(p.9)郭维德不仅清楚解释了神圣真理的两面性,而且陈明了基督徒对神启示的真理所应有的态度。他说:

“神的确就是这样试验祂的子民,当神所确认之真理的观点,与人的心性或智性的偏好相左时,他们还能坚信不移吗?还是会只热衷坚持一处圣言,而践踏另一处呢?一个谦卑象小孩的圣徒,会同时承认并接受两处的话语,因为永不会错的父神,见证过这两处话语。人们会不会同时照着直接接受神两处的话语呢?大部分的人不会如此。因为人总是不能持平。他们总是为勉强去异求同,而刻意忽略一切异于自己观点的证据。愿主赐我们单一的眼睛,愿祂的圣灵教导我们,使我们对祂话语的每一部分都有正确适度的领会,从而影响我们的判断、心意和行为。”(p.11, p.20, p.23)

郭维德特别把神圣真理两面性的原则,应用在阐明神的本质上:

“真理两面性的原则,亦见于圣经中关于神本质的启示,圣经明示祂的‘一’… 但也清楚地肯定神格中位格的区别,这就是‘一归多元,多元归一’。这个源自于神格中神性的主要真理,延伸至祂所有的工作里。 ”(p.12)

请注意郭氏说,这主要的真理乃源自于神格中的神性。换句话说,神在圣经中所启示的两面性,是神自己本质的表达。神之所是的两方面(即祂是三而一,一而三),则由圣经中所启示之真理的两面性所见。“真理的两面性给人带来的困难是神刻意之作。神就是这样试验人类。祂就是这样试验祂的子民。”(p.20)而且祂就是这样不仅试验每一个神学系统与学派,也试验每一位寻求认识三一神的人。

今天很多的信徒都受到这个试验却未通过,因为他们无法维持神圣三一真理的两面性。基督徒很容易过分强调神 “三”的一面。奥里欧史都特(Stuart Olyott)意识到信徒中普遍的倾向,他语重心长地说:

事实上,很多基督徒的内心深处,所认知神的三多于祂的一。他们将祂看作三,过于三而一或一而三。这样的人心里所生的偏见,使他们无法正确地认识神。(The Three Are One, p.87)

认识关乎三一神真理的两面性,是认识神圣三一的必要条件。这项真理的两面性就蕴藏在“三一”(Triune)这个辞里。“Triune”是拉丁文,其中“tri”的意思是三,而“une”的意思是一。说神是“triune”就是见证神是三一。祂是独一的,却又是三,三者有别,却不可分。在神格里,父、子、灵虽有别,却不可分。就神是一而言,父、子、灵是不可分的;就神是三而言,父、子、灵却是有别的。神圣三一的三者不能分,却是有别,这就是关于三一神之真理的两面性。

认识神话语中所启示之三一神的另一个先决条件是:以圣经中所启示完整的真理为准,而不是依赖信经中所总结的片面真理。“信经”一词,指明概括基督徒信仰中心要点的简要陈述。普世信经简要并正式地陈明基督信仰的要义,的确有其功用。对布米利(G.W. Bromiley)而言,信经“奠定简明的教义基础,保守纯正的真理,为教会在信仰中的交通提供合适的观点”(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 ed. Walter A. Elwell, p.284)。然而,过度依从和倚赖信经的结果,就是经常会将信经置于圣经之上,稍不留意,甚至于阻挠人看见三一神的完满启示。此外,就其本质来说,信经是不完整的,无法代表神圣启示的总和。凯利(J. N. D. Kelly)说:“我们需要一再声明,严格说来,任何信经、宣言或信仰的说法,都不如在整本新约里所显明整体的真理,是那么的明确;众所公认的是这个整体的真理是属于教会的,不属于任何个人。”(Early Christian Creeds, pp.24-25)

这个“整体的真理”的大部分并未包含在普世信经中。例如,奈西亚信经虽然基要且合乎圣经,却并不完整。这种不完整性令人忧心,因为它忽略了认识并经历三一神上的重要内容。奈西亚信经并未提及基督的包罗万有性——关于基督由宇宙中一切正面事物所表征并作其实际的真理(西二16~17)。信经也未提及关于那灵的五大重点:那时那灵还没有,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七39);末后的亚当成为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主就是那灵,变化的灵(林后三17~18);那灵是复合的灵,由膏抹的油,复合的膏油所表征(出三十23~25);那灵作为七灵,乃是七倍加强的灵(启一4,四5,五6,)。此外,奈西亚信经未提及三一神作祂儿女的生命(约一12~13,约壹五11~12),基督作为三一神的具体化身(西二9)和父的彰显(约十四9),以及基督之死的包罗万有性——基督在祂的死里钉死了罪之肉体(罗八3上),定罪了罪并除去了罪(罗八3下,约一29 ),毁坏了魔鬼(来二14),审判了世界及其掌权者(约十二31),钉死了旧人并了结了旧造(罗六6,加二20上,六14),废除了规条中诫命的律法(弗二15上),释放出神圣的生命(约十二24)。信经也没有提到基督复活更深的含意——祂在复活里生成了神的长子(徒十三33,罗一4,八29),重生了神所拣选的人,作祂的弟兄和神的儿子(彼前一3,来二10,罗八29),并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也没有提到基督天上的职事;祂乃是代求者、更美之约的中保、与父同在的保惠师、照着麦基洗德等次的大祭司、地上君王的元首,以及执行神行政命令的管理者(来七25,八6,约壹二1,来五10,八1,启一5,五5)。信经也未提到基督的内住,祂与我们的灵同在,并在我们的心里安家(林后十三5,西一27,提后四22,弗三17);未提到那灵——就是神的灵(创一2),耶稣的灵(徒十六7)、基督的灵(罗八9)、耶稣基督的灵(腓一19)——作包罗万有的灵;未提到信徒在他们的灵里由那灵重生,有那灵同他们的灵见证他们是神的儿女,如今与主成为一灵(约三6,罗八16,林前六17);未提到基督的身体,就是三一神的生机体,为着祂的彰显和行动(罗十二5,林前十二12,27,弗一22~23,四4、12、16);也未提到新耶路撒冷,就是三一神在祂经纶中行动的终极完成,以完成祂永远的定旨,成就祂心头的愿望(启二一2、10,三12,加四26,来十一10,十二22,弗三9~11,一9)。

据此,我们宁取圣经全面的真理,而舍信经片面的真理。虽然我们不应反对使用信经,但信徒不必背诵朗读,也无须以其为教训之本;我们相信信经所言,但所信不受其限。任何渴望认识、经历、享受三一神的人,只要将属灵领会范围越过信经有限内容的掣肘,并认真、彻底地进入神话语中所启示关于三一神的完整真理,必定受益无疑。

圣经里客观真理和主观真理之间有其平衡之处。论到神时,“客观真理”一辞指的是神的所是、性情、属性和行动,因为这些都是自存于人经历之外的。而“主观真理”一辞则含示了神活在我们里面并在我们里面的运行,事关我们对祂的享受和经历。神是永恒、自有、无限、超越、不变的。这是一个客观的真理,论及神自己,与人的观念或经历无关。但在约翰福音六章,同样一位神,具体化身于子基督,作我们的真食物——是我们可尝、可吃、可消化、可吸收的粮。这就是一个主观的真理,论及在我们个人属灵经历中的神。以下列出几组客观与主观的真理:基督在神的右边(罗八34,西三1)与基督在我们里面(罗八10,西一27);神差祂儿子来到世上之爱(约壹四9,罗五8)与神浇灌在我们心里的爱(罗五5);我们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这已成就的事实(罗六6,加二20)与我们模成祂的死的经历(腓三10);基督一次永远的的复活(林前十五4)与作我们每天经历的大能(腓三10);外面分别的圣别(来十三12)与内里性质的变化(罗六19、22,帖前五23);圣灵是与父同在的辩护者(约壹二1)与圣灵作我们里面的保惠师(约十四16、26,十五26,十六7);神在基督复活里所成就的重生(彼前一3)与在我们灵里经历的重生(约三6)。从上述例子,我们对圣经中客观与主观真理的平衡可略窥一斑。

圣经中的真理是平衡的。要认识圣经真理,我们的人也必须是平衡的。遗憾的是,很多基督徒并非如此。有一些基督徒,特别是有些沉迷于系统神学的人,过度强调客观的真理,以致对主观真理几乎视而不见。这样的信徒敬畏主宰之神的主治与行政,然而他们似乎无视主也在住他们的灵里(提后四22)。好象神永远都在诸天之上管制并活着,只是神似乎不在他们的里面管制并活着。他们对真理主观的一面避之不及。而还有些基督徒,则显然取了另一个极端;他们天然就很主观,对任何超越他们个人世界的真理都不感兴趣。这两种极端的人都无法认识三一神。前者繁文褥节,后者感觉泛滥。二者都无法在实际里认识神。

根据我们的研究与观察,传统的三位一体论倾向过度强调客观真理,而轻视主观真理。通常神学家眼中的神是一位客观的神——远在天边,供人敬拜和研究的神。然而,圣经不仅启示神客观的一面,也启示神主观的一面。神的话见证了“主观之神”的实际。主观的神是又真又活的神,在我们属灵的经历里,成为我们内里的实际,也就是说,内住的三一神成为我们的生命和一切,作我们对祂的经历和享受。三一神在祂自己里面,永远且客观地同时并存,互相内在,但祂现在也活在我们这些在基督里的信徒里面。父在我们里面(弗四6);子在我们里面(约十四20,西一27,林后十三5);灵也在我们里面(约十四17)。这位三一神——父、子、灵——现在就在我们里面运行(腓二13),并且作为膏油涂抹在我们里面运行。(约壹贰20、27)。当这样一位神进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经历和享受时,祂仍然是宝座上的那一位,然而祂却成了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

那客观的主宰成了我们内里的生命,这是何等奇妙的事实。我们需要认识祂:客观一面,祂是在天上坐在宝座上的那一位—祂在我们之外,是我们相信和敬拜的对象;主观一面,祂是在我们的灵里的那一位—祂住在我们里面,在我们心里安家(弗三17)。可悲的是,一些人被传统道理、历史信经和神学系统所霸占,因而常常忽视,甚至反对真理主观的一面。三一神既超越我们,又在我们的里面,所以我们需要平衡地来认识祂。

认识神的话中所启示的三一神,我们必须坚定持续地在使徒的教训里(徒二42)。使徒的教训并非仅是新约中的一部分,而是新约中完整的教训。这教训就是神在子里对祂新约子民的说话(来一1~2)。神在子里的说话首先是主耶稣直接的教训,记载在四福音里。神在子里的说话也是实际的灵(约十六12~15)借着使徒传讲的教训,由保罗和约翰所完成(西一25~26,启二二18~19)。简而言之,使徒的教训包括主耶稣在福音书里的教训,使徒在行传里,及使徒们从罗马书到启示录这些书信里的教训。

使徒的教训包括了三个独一、神圣奥秘的启示:神的奥秘—基督(西二2~3,9);基督的奥秘—召会(弗三3~11);极大的奥秘—基督与召会(弗五32)。使徒的教训也是神完整福音的内容(罗一1~4)和基督徒信仰的构成成分(犹三,提前一19下,六12,提后四7)。任何不同于这独一启示的教训,以及任何偏离这独一启示的信仰,都是使徒所不容许的(提前一3~4,约贰9~11,加一7~9)。所有与这独一使徒的教训相异之教训,皆被使徒认为是教训之风(弗四14),会将信徒引入错谬的系统,使信徒偏离通过使徒教训所揭开之神圣启示的中心。如果我们要根据神新约的启示来认识三一神,在积极一面,我们必须跟随使徒的教训;在消极一面,我们必须提防某些教训,他们虽然声称出自圣经,却打岔我们对三一神的认识、经历与享受。

属灵的异象与属灵的生命

“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伯四二5)约伯从前累积了很多关于神的知识,但是直到他见到神,他才开始认识神。这就表明了认识神需要一个属灵的异象,才能看见神话中所启示的三一神。光有知识还不够——我们必须要有属天的异象(徒二六19)。

属灵的异象有三个基本要素:启示、光、视力。圣经的教训是完整无缺、不能更改的。没有任何其他的启示,可以附加其上。我们仍然需要启示,但不是在神的话之外的启示,而是包含在神的话里的启示。启示就是揭开、除掉帕子。如果我们想要接受神的话里所揭示关于三一神的启示,必须面对一个事实就是我们在读圣经时,我们的心可能蒙着帕子(林后三14~15)。我们也许读了经,却没有看见,因为我们被帕子蒙住了。所以,我们需要除去帕子;我们需要启示。认识到这一点后,保罗就祷告,求荣耀的父赐给我们“智慧和启示的灵,使你们充分地认识祂”(弗一17)。然而,只有启示和除去帕子还不够;我们需要光的照明,并驱除黑暗;还需要视力,就是看见神圣事物的能力。因此,保罗接着祷告,使我们的心眼得蒙光照(18节)。在属灵黑暗中的人,或患属灵眼瞎的人,无法认识神。我们要认识祂,在灵里要有启示,在心里需要光和视力。

遗憾的是,今天有很多基督徒,乃至神学家,就好象亲眼见神之前的约伯。他们对神有知识,却无启示。不仅如此,他们还会将关于神的道理知识,误认为就是对神真实的属灵认识。如果我们愿意蒙拯救,不再只有道理的知识,而对神有真实的属灵认识,我们就必须要有属灵的异象——启示、光与视力。

此外,我们需要为着生命,来接触神的话。“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其中有永远的生命,为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五39~40)主耶稣对犹太宗教家所说的这一番肺腹之言,至少启示了四件重要的事:圣经见证的就是基督——神的具体化身;我们有可能查考圣经,却不到主那里去;我们无论什么时候读圣经,都应该是到主那里去;当我们借着接触主的话来到主那里,我们就能接受生命。我们绝对不应该将神的话与话中所启示的神分开。如果我们每次接触神的话时,也接触神自己,我们就能接受祂作生命;而在这生命里,我们就能认识祂(约十七3)。“仅仅翻开圣经,认识其中所有的字句,于我们是无益的;除非我们能通过那些字句被引到钉十字架的救主那里,从祂接受生命。”(Law,The Power of The Spirit,p.45)

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六章六十三节说,“赐人生命的乃是灵...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一面来说,我们应该尽可能地照字面来解释并明白圣经。也就是,在我们研读圣经时,我们应该严格准确地根据圣经的文字,来寻求明白神的思想。另一面来说,我们接触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否则,我们也许能在字句道理上认识神,却无法认识三一神自己,因为祂乃是一位生命的神,祂的话乃是生命的话(约壹一1)。要认识祂,我们需要明白圣经字句里神的思想,也要接受话中之灵所传递的神的生命。

圣经是生命,因为它是神的气,神的呼吸,神的呼出。这可由保罗在提摩太后书三章十六节上的话得到证明:“圣经都是神的呼出。”圣经是神的气,而神的气是神的灵,因为神是灵(约四24)。说圣经都是神的呼出,就是说圣经乃是是灵之神自己的气,也是祂的呼出。通过操练灵,并在祷告里读圣经,我们就能吸入神所呼出的。这样,我们就不仅在圣经里接受神的思想,更接受神的呼出。我们越借着神呼出的话,接受祂的气,而接受三一神自己,我们就越能了解祂,认识祂。

根据保罗在以弗所书六章十七至十八节的劝勉,我们应该借着“各样的祷告”,接受那灵的剑,那灵就是神的话。这里各样的祷告,就是各种各样的祷告。当我们操练灵,借着祷告接受神的话时,我们就将神的呼出吸进来,摸着话中的灵与生命。借着读神的话,我们领会神的思想;借着边读边祷,我们接受神的生命。如果这样的“祷读”成为我们每天的实行,我们就能看见神话中的启示,并能接触神话中所启示的神自己。这是认识神的话中启示的三一神的关键之一。

圣经常常提到从神的话得喂养,接受神的话作我们生命的供应。申言者耶利米为此语出惊人地说:“我得着你的言语,就当食物吃了;你的言语成了我心中的欢喜快乐。”(耶十五16)这里有三件事:得着神的言语;吃那得着的言语;神的言语成为我们心中的欢喜和快乐。吃神的话不仅是品尝,更是咀嚼、消化并吸收,以致我们被其构成,并靠此而活(太四4)。我们赞同慕安德烈所言,吃乃是耶利米书十六章十五节的关键。在他对这处经文的解释里,他提到得着神的话与吃神的话有不同之处:

在这里,吃乃是中心思想。吃之前先有搜索和得着;吃之后乃是欢喜快乐。吃是前者惟一的目的与用处,而是后者惟一的因由与生命...〝一切都维系于此〞...我就当食物吃了!

要认识吃神的话与得着神的话之间的差别,我们可以比较一个人谷仓里储存的谷物(小麦)与他桌上的饼的不同。一个人可能拥有很多有益健康的谷物,却不能从中得到养分。一人可能对关于神的话的知识倍感兴趣,他的心却未必能从中得到滋养...农夫栽种并欢喜收割归入仓中的粮食,并不能滋养他的生命,直到他把它拿在手中,吃进去,并完全消化,食物才成为他的一部分,才能进入他的血液,构成他的骨与肉...这就是吃神的话,接受到我们最深之处,这样它才能成为我们生命的构成成分...

显而易见,在仓中的谷物与桌上的饼是不同的,我们对圣经的研读亦然。获取圣经的知识是一回事;吃神的话,借由赐生命之灵的能力将圣经的话接受进来,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回事。

如果我们每天都能享受这“完全不同的另一回事”——吃神的话,我们就能尝到主是美善的(诗三四8,彼前二2~3),因而认识祂。

关于神圣三一平衡的观点

我们想认识神,就需要对神和关乎神的真理有正确的态度,并对神和神的启示有平衡的看法。我们应当渴慕宽广、全面地认识祂,而不是狭隘、片面地认识祂;既珍赏祂在自己里之所是,也享受祂在其神圣经纶里于我们之所是。

圣经中的神乃是一个活的、个人的实际;而一个信徒属灵追求的主要目标,则应当是认识并经历这样一位神。关于这一点,约翰壹书五章二十节说到,“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远的生命。”“这”指的神,借成肉体而来,并赐我们能力,让我们认识祂,并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与祂在生机上是一。这就是真实、真正、实际的神,作我们活的、个人的实际。

二十一节是这卷书信的结语,约翰在此警告我们要保守自己,远避偶像。偶像在这里不仅指顶替真神之异端的代替品和赝品,更是指一切顶替真神之物。如果一个神学系统顶替了神,就算其目的是为了解释神,这个系统也是偶像。如果一个关于神的概念顶替了神,即便它是基于圣经,那个概念——那个吸引人的理念——也是偶像。神学家成为拜偶像者并不难,因为他们所钟爱的常常不是神自己,而是一个关于神的概念,或者是某些特定关于神的真理传统的信条。对他们而言,神是神学研究和形上学推演的课题。这就是系统神学的危险——将关于神的知识,甚至人关于神的意见,误认以为就是神自己。因着神的怜悯,我们不满足于道理或神学。概念、理念、系统、公式,都不是我们的兴趣所在。我们追求的乃是又真又活的神自己。

如果我们要认识在神的话中启示关于三一神的真理,如果我们要避免肢解扭曲关于神之真理的神学系统,我们就需要对三一神有一个平衡的观点。要有这样一个平衡的观点,就需要完全认识圣经中关于三一神真理的两面性。对这个两面性的认知会带来两个结果:我们会接受关于神素质三一和经纶三一的真理;我们能避免三神论和形态论的异端。

根据圣经的启示,神是三一的;既在素质上——在祂内里的所是上,也在经纶上——在蒙祂拣选救赎的人身上,实现祂的定旨。然而,所谓的“传统基督教”对三一的看法有失偏颇——强调素质的三一,却忽视了经纶的三一。

素质的三一是指三一神的素质,为着祂的存在。在素质的三一里,父、子、灵在同一时间里,以同一方式永远同时并存,互相内在,不分先后。在神格里的三者,虽然有别,却不能分。父与子、灵有别;子与父、灵有别;灵与父、子有别。但是我们不能,也不应该说父、子、灵是分开的,因为祂们互相内在,也就是住在彼此的里面。在祂们的同时共存里,父、子、灵是有别的三位;但是在他们的互相内在里,他们是不可分的一位。因为父、子、灵以互相内在的方式同时并存,所以他们有别,却不能分。

经纶的三一是指在行动的步骤或阶段中的三一神,为着实施祂的经纶,以成就祂永远的定旨。在神的经纶,就是神行政的安排中,父在子里且凭着灵有一个定旨(弗一4~6,第一步);子同着父且凭着灵完成了父的定旨(7~12节,第二步);灵同着父与子应用子按照父的计划所完成的(13~14节,第三步)。当神的经纶由经纶的三一以此连续的步骤来实行时,素质的三一——在神格里永远并存,互相内在的父、子、灵——仍然保持不变,并未受到影响。

如果我们要对神圣的三一有正确的认识,就必须避免两个关于三一论的大异端——形态论和三神论。根据形态论对三一神的观念,父、子、灵在神格里并非在永远里同时并存,互相内在;他们不过是神在活动中三个暂时的、接续的状态。形态论否认神在其内里所是里是三一的,而坚持神将自己启示为父、子、灵,与神格里终极的属性无关(Henry Chadwick, The Early Church,p.87)。对形态论者而言,父、子、灵只是神启示祂自己的方式,无关祂内里的所是(F. F. Bruce, The Spreading Flame, p.256)。与形态论相反,圣经启示从永远到永远,父、子、灵在素质上同时并存,互相内在,即便在祂们为着完成神的定旨所作经纶工作的三阶段里,也是如此。

与形态论完全相反,三神论相信有三位神存在。形态论成了异端,是因为过度强调神一的一面,以致否认神格里三者同时并存,互相内在。而三神论成了异端,是因为过度强调神三的一面,以致教导神格里的三者是三位神。圣经清楚明白地教导,只有一位神(林前八4,赛四四6、8,四五5~6,21~22,四六9,诗八六10)。但一些神学家声称父、子、灵乃是三个分开的位格(person),破坏了这项基石性的真理。如果过分强调神格里三者的分别,以致认为祂们三者是分开的,结果常常造成三神论。有关对“位格”一辞的使用,我们应该倾听托马斯(W. H. Griffith Thomas)所言:

一如所有人类的语言,这个辞很容易被认为不够达意,甚至是误谬的。这个字绝对不能太过分强调,否则便会导致三神论。当我们用这辞来表达神格中的区别时,并不意指区别到一个分开的程度,反而这个区别是有关素质上彼此的互相内在或互容。

在Nelson 's Introduction to Faith一书中,瑞尼尔(Klaas Runia)论及三一神时也说道:

“位格”(person)一辞实在不足达意,近些年来屡遭批评。位格这个辞今天的意义已经与教父时代的意义迥异。在初世纪时,这还是一个颇为中性的辞,意指一种人际的关系。如今,一个“person”(位格)是一个自觉、自治的个体。但是如果将它应用在三一神身上,听起来就象在说三位神。现在“位格”一词意指神神圣的自己,而非指神神圣自己之内的神圣分别。在神里面,没有三位单独的个体。只有一位神圣的个体,其中有三重的分别。

当我们竭力认识神的话中启示的三一神时,我们必须认同关于神圣三一之神圣真理的两面性,遵循圣经,不偏不倚,相信并教导一个平衡的三一神论。我们如果在此事上忠信,就能见证神在素质上和经纶上都是三一的,并会谴责、拒绝形态论和三神论的异端。

神的经纶与信徒的经历

新约特别强调关于三一神在其经纶里的启示(弗一10,三9,提前一3~4)。“Economy”(经纶)一辞是希腊字oikonomia的直译,包含了两个希腊字:oikos,意为“家庭”;nomos意为“律法”。所以oikonomia的意思乃是“家庭管理”。在新约里,这辞乃指神的家庭管理,家庭行政,为满足祂的喜悦,完成祂的定旨(弗一4~6,9~11)。神的美意乃是祂心头的愿望,而祂的意愿则是出于这个愿望。神按着自己的意愿,在神圣三一的会议中作出了一个决议,一个决定。然后照着这个决议,这个决定,神制定了一个定旨,而这个定旨也成了祂的经纶,就是祂的计划或安排。

在新约里,三一神的启示主要是联于其神圣的经纶。如果我们要认识神,就需要在神的经纶里认识祂。如上所述,在神的经纶,和行政安排里,父完成第一步(定意),子完成第二步(成就),而灵完成第三步(应用)。神的经纶乃是源于父,在子里,借着灵(林后十三14)发展的。这里我们看见,父、子、灵虽然在神格里永远同时并存,互相内在,但在其神圣经纶的过程中,祂们是一直同时并存,互相内在的经过了三个阶段。这就是在其经纶里的三一神。

神的经纶乃是神按照祂的心意和定旨所作的计划与安排,而神的分赐乃是神按照这个计划和安排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事实上,神在祂经纶里的目标,乃是要把祂自己,作为父在子里借着灵,分赐到蒙祂拣选和救赎的人里面。这就是,神渴望将祂自己分赐——分配并分授——到祂的子民里面,作他们的生命、生命的供应和一切。

神的分赐是借着父的拣选与预定(弗一4~5),子的救赎(7节),灵的印记(13节)而完成。灵的印记将整个三一神应用于我们内里的所是,使我们被神的生命和元素渗入并浸透。这印涂会一直持续,“直到得赎的日子”(四30)。借着这样的分赐,我们首先经历灵里的重生(约三6),然后经历魂里的变化(罗十二2,林后三18),最后经历主再来时,我们身体的得赎和改变形状(腓三21)。这就是三一神分赐到我们里面,以成就祂的经纶。

三一神的心意是要将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这可见于圣经中有关活水的经文。在这神圣的分赐之中,父是源,子是泉,灵是流。父作为源头,起源,乃是活水的泉源(耶二13)。子作为父的化身和彰显,乃是在信徒里面的水泉,直涌入永远的生命(约四14)。灵作为流,乃是生命水的河(启二二1,约七37~39)。这就是在祂分赐中的三一神。父神作源头,子神作流道,灵神作水流,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

新约中的许多处经文都清楚指明,在祂的经纶和分赐中,三一神不是为着道理的分析,而是为着经历和享受。在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节,主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这里的“名”代表神圣人位的总和,而“入”则是指明联合。将人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就是将他们浸没在三一神一切的所是里,并将他们带进与三一神生机的联合里。文生(M. R. Vincent) 作了以下鲜明的见证:

浸入神圣三一的名里,含示与祂属灵奥秘的联合...这名乃是神圣人位总和的彰显...当一个人浸入神圣三一的名里时,他就承认并取用神为人的一切所是并所作。他认识并倚靠父神作他的创造者和保守者,接受基督耶稣作他独一的中保和救赎主,并他一生的榜样,也宣告圣灵是他的圣别者和保惠师(Words Studies in the New Testament, 1:84-85)。

林后十三章十四节强有力地证明了三一神的启示不是为着系统神学的领会,而是为着产生属灵经历的分赐。该节说,“主耶稣基督的恩,神的爱,圣灵的交通与你们众人同在。”这就是三一神分赐到我们里面,成为我们的经历和享受。父神的爱乃是源头,子基督的恩是神爱的流出,神爱的流道,圣灵的交通则是子的恩,同着父的爱流进我们里面。我们天天借着有分于父神的爱,子基督的恩,灵神的交通,而得以享受三一神。

在以弗所书三章十四至十七节,保罗向荣耀的父祷告,愿祂照着祂荣耀的丰富,借着祂的灵,用大能使我们得以加强到里面的人里,使基督借着信安家在我们心里。这祷告与我们对三一神的经历有关,就是让父作源头,灵作凭借,子作目标。作源头的父与作管道的灵,都是为着作目标的子。父和灵所作的关乎我们的心,我们内里的所是。如此,三一神就在我们的经历中成为主观的实际。

认识神乃是一件生命的事,是信徒里面神圣生命的功用之一。我们若不是在生命上认识三一神,就无法真正认识祂。在道理上,我们只能认识关乎神的事。只有在生命上,我们才能认识神自己。三一神是一位生命之神。父有生命在祂里面(约五26);子有生命在祂里面,子也就是生命(约五26,十四6,约壹五11~12);而灵是生命之灵(罗八2)。我们作为在基督里的信徒,已经从神而生,重生(约一12~13),成为祂的儿女,拥有祂的生命。神圣生命有认识神的特殊功用,这可由约翰福音十七章二至三节里主的话得到证明:“正如你曾赐给祂权柄,管理一切属肉体的人,叫祂将永远的生命赐给一切你所赐给祂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远的生命。”神的生命当然能够认识神。作为信徒,我们已经从神圣生命而生,拥有神圣的生命,我们就能在神圣的生命里认识神。神的生命,也就是三一神自己作生命,已经分赐到我们里面,使我们能认识神。

此外,约翰壹书二章二十节、二十七节启示了我们在基督里的信徒有“从那圣者来的膏油涂抹”,这膏油涂抹在凡事上教导我们,所以我们都“知道”。这膏油涂抹是什么?它教导我们的又是什么?简而言之,这膏油涂抹乃是内住之三一神的运行,给我们所经历并享受。根据整个约翰壹书的上下文,这膏油涂抹所教导我们的乃是与三一神有关之事。这就是说,三一神在我们里面作为膏油涂抹运行,将祂自己教导我们。我们越经历这膏油涂抹——也就是三一神越多把祂自己涂抹到我们里面—我们就越认识祂。这就是借着主观的膏油涂抹,主观地认识这位主观的神。因此,要认识神,就要经历祂将自己作膏油涂抹到我们里面。若没有这样内里膏油的涂抹,教导我们神的事,三一神对我们而言就仅仅是一个道理,不是一种生活,也不是照着神圣经纶在神圣分赐里可经历的实际。我们绝不应该满足于道理,而应该渴望、切慕在神圣生命里,借着内里膏油的涂抹来认识三一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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